SP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所有材料一式四份,一份为原件,另三份为复印件(申请表4份都为原件)。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当场退还) 三、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的扫描件。 四、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五、公司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提交验资报告原件;公司成立满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提交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本会计年度内实施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或有增资情况的,还应提交增资的验资报告原件。如申请单位为上市公司且在当年第一季度提交申请材料,在尚未对外公布年报前可以提交上一个年报的审计报告原件(所有原件会提交,不退还)。 六、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七、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页)。 八、以上材料均提交扫描件,纸质材料上交完,需网上提交。 九、公司的法人(自然人)只能是一个公司的法人,不能同时是2个公司的法人,并且所有股东的占股比例中如果其中的一个股东所占股份是50%以上的话,那么这个股东在其他公司的占股比例不能在50%以上。 十、公司域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十一、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 十二、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十三、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交材料时携带,核验后当场退还)。 十四、公司为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所上的社保证明名单原件(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十五、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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